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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局公告 29393 號
一、為應「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」之施行,本局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就有關請託關說事件,請填寫「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事件登錄表」。
二、檢附「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事件登錄表」,請本局所屬機關暨本市各級學校就本(101)年10月、 11 月請託關說事件,於12月10日前填報,電子檔回傳ioduncan21@mail.tainan.gov.tw 本局政風室備查,以保護自身權益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