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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劉曉芳 - 法規與政令 | 2025-04-23 | 點閱數: 89

主旨:轉知教育部函釋有關「教師法第 30 條規定教師尚在調查處理程序期間不得申請介聘疑義」一案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
說明:

一、依據教育部 114 年 3 月 28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45501035 號函辦理。

二、檢附旨案函釋一份(如附件),請各校依法辦理教師介聘相關作業。

  • 395080200Y0000000_0600323A00_ATTCH1.pdf
    1) 395080200Y0000000_0600323A00_ATTCH1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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