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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局 32016 號公告
一、檢附受贈財物、飲宴應酬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,請本局所屬機關暨本市各級學校就102年1月受贈財物、飲宴應酬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,一案一表,於 102 年2月 20日前填報,電子檔回傳ioduncan21@mail.tainan.gov.tw 本局政風室備查,以保護自身權益。
二、各校若無相關事件,則無須回報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