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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劉曉芳 - 法規與政令 | 2020-05-06 | 點閱數: 408

主旨:函轉教育部有關教師於新冠狀病毒肺炎(COVID-19)防疫期間,其婚假如因國際疫情嚴峻,致無法於法定(延長)期限內請畢,得經學校同意,於疫情結束後 1 年內請畢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 109 年 5 月 4 日臺教人(三)字第 1090061699 號函辦理。
二、檢附原函影本 1 份。
 

  • 395080200Y0000000_0549779A00_ATTCH1.pdf
    1) 395080200Y0000000_0549779A00_ATTCH1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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